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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设法弄明白,是什么造成了杰克和我之间的不同。这里所说的不同,我是指我们兄弟二人之间整整一生中的差别。具体说来,这些差别也不仅限于年龄与勇气的大小,品格的优劣或智商的高低。

我在一座远离世事的希腊孤岛上已居住数年。几天以前,我闲坐在一家水边咖啡馆外的阳光下,一件事发生了,使得我陷入了对这些差别的沉思。这一天赤日炎炎——似火烧的地中海之夏的酷热,呼应着阵阵蝉鸣。这种高温和炙烤的日光经常使人想起澳大利亚:丛林大火的浓烟味、漫天飞扬的尘土和桉树下又干又乱的一层枯树皮。

与我同坐一桌的,是位相当年轻的英国人。他出身贵族,因考试不及格,几年前被牛津开除了,很是丢脸。他来此孤岛,显然是想借酒浇愁,有意喝个一醉方休,不可收拾。这位青年容易激动,喜怒无常。此时的赤热,倒弄得他反而心灰意冷起来,一直在给我们讲述他生活中更为挫败的过往。他言毕自己生平的伤心事,盯着酒杯良久之后,摇摇头,很是伤感地说:“当然,你们无论谁,也永远不能体会到当一位次子的次子会是什么滋味。”

“错了!”我突然针锋相对地搭腔道,“应该说,你们谁也不懂当个电车司机的次子会是个什么滋味!”

我搭腔时生气的样子,让这位英国人大吃一惊;而也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几乎立刻离开了桌子,连酒钱都没付。

事后,我才突然想起:要是我大哥杰克,即使是次子,也不会像我那样讲话。因为,我绝不会想到,他会像我惯常处事那样,这也不喜欢,那也不愿意的。他好像对什么都不惜一试。

父亲起名叫杰克,只是因为我爷爷名叫杰克。我们家族生了长子,从来不叫约翰,而是叫约翰的昵称——杰克。我爸爸,一共有18个弟妹,不过他是爷爷的长子。母亲喊我父亲大杰克,喊我哥哥小杰克,以作区别。我姐姐琼生了个儿子也起名叫杰克。自此以后,母亲给哥哥升了一级,她喊我父亲、我哥哥和姐姐的儿子分别为大杰克、少杰克和小杰克。又过了一些年,我哥哥在生了一大群姑娘之后,终于喜得一子,这儿子就毫不犹豫地被起名为杰克。

这样的起名方法能追溯多久,我不知道。我倒知道,我家有位比较早的先祖,姓梅雷迪思,名杰克。远在罪犯流放时代,这位杰克·梅雷迪思曾在一条开往澳大利亚的三桅船上当大副。他是个歹人。在南洋[42],他领头劫船,把船长扔到海里之后,蓄意把船开至图福尔德湾[43]附近靠岸。当时在杰克逊港[44]充军地,杂货极度短缺,他们一伙人因此开始把劫掠的船货用船上的小船运往悉尼湾,以期高价出售。这一阴谋几乎是立刻就被发觉了。因为,这条三桅船的船货公报单副本已通过一条海军用横帆双桅船送到了悉尼。于是,这位不同寻常的杰克·梅雷迪思,便因船上他的不法行为,戴着镣铐上了绞架,被活活绞死在南角[45]。

在一系列的人类发展模式中,像这样的怪事,也已经不是第一起。发展到最后,这一模式的顶点,是使杰克和我合睡在屋外卧室的地板上。

我的家族发展过程,我觉得,很能够代表澳洲白人历史的第一个一百年或殖民地生活的历程。我们的祖先之一,曾是海军登陆队的队员,就是这个登陆队,于1788年亲手把英国国旗首次在植物湾[46]高高升起。其他一些先祖血亲,后来也漂泊到那里,多数来自苏格兰,而且很可能均为一些无名之辈。

然而外公却很有名。他来自苏格兰的高地,从老家萨瑟兰来澳大利亚的时候,他在一条船上当二副。那是利物浦的一条漂亮的快速大帆船,名为“红衣号”,属于“白星船队”。船一到澳洲,他就与船上所有的水手一道,立刻在霍布森斯湾[47]抛锚,一哄而散,弃船而去,在一阵又一阵的淘金热中,蜂拥奔向那一个又一个的采金地。后来,他入了骑警队,当了警官,参加了那次对内德·凯利及其同伴帮的有组织的搜捕[48]。不久,他混得更加顺遂,拥有一个金矿和两种报纸,变得富有,自私,成了个极端苛刻的教徒和道德先生。

在我的记忆中,外公是位极为年迈的人。他个子高高,动作不灵,面容憔悴,头发灰白——他老是使我想起一株剥了皮的树[49],在我心中激起的,是一种恐惧感,犹如我在夜间看到那种树时所感到的一般。那是一棵死鬼模样的树,孤零零地立在围地[50]里——在我的印象中,他除了一开口就背《圣经》上的道德训条外,从来没给我讲过话。

他的去世与在世的情况一样,均有一种令人窒息的伪善味。他留下自己的大部分财产,建造了一座庞然大物似的长老会教堂,丑得令人难以置信。丧礼上,他家的私人车道旁站满了许多吊丧者,都是在金矿和报馆为他做过事的人们。我记得,在他的棺木从他生前居住的那座巨大、傲慢而又冷漠的房子抬往灵车的时候,有位吊丧者还往上唾了一口。

直至他去世很久以后,外人才第一次知道,正是这样一位道德的柱石,竟把自己的私人女秘书当情妇超过了整整25年之久。他给情妇留下了一笔小小的年金。除他妻子埃玛外,谁也没想到他和思罗克莫顿小姐之间会有这种秘密的不忠于妻子的行为。对此事,外婆实际上一开始就知道了。自此以后,她就离开了丈夫,一去就是40年。然而,对于丈夫的失德,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一直到去世,她都是守口如瓶,把这一秘密原封不动地带进了棺材。极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秘密不是别人,而是思罗克莫顿小姐本人抖搂出来的。此时的她,已经人老珠黄,红颜难再,便自夸起她年轻时那英勇的艳史和性冒险来了。她之所以要这样做,一是因为她觉得,昔日的情夫对自己太吝啬,已少情寡义,二是因为她不喜欢被人们认为是“老处女”。

到了老年成了我们儿童时代护养人的埃玛,颇为非凡,可谓是一位奇人。她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过世了,那是1847年的事,她的家还在克莱德河岸的某一处地方。她出生后只好由她在克莱德赛德[51]一带当流动工程师的父亲亲手抚养了。她儿时的最初几年是跟着父亲在西班牙度过的,因为父亲参加了西班牙第一批铁路的修建。后来,他回到格里诺克[52],这里正在制造一批小明轮船,供澳洲沿海地区的河流港口使用,他负责其中一条船的建造。不久,他就把女儿带上船,去了新南威尔士殖民区的格拉夫顿。船也命名为格拉夫顿。此船装的煤只够蒸汽机使用48小时,沿克莱德河出发时,一缕羽毛般的黑烟从船上升起,看起来很是美丽,给人留下了美好印象。船上还得留下足够的煤,在驶近离出发地足有一万二千英里远的小小的格拉夫顿河港时再使用,为的是使船在此处以威风凛凛的姿态出现在人们面前。船到好望角附近,船帆才升起,整个航程用了266天时间。其间,桅杆两次被打断,11位船员死于维生素C缺乏病。此时的埃玛才10岁左右,但她一辈子都不忘这次经历。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虽说身体残废,卧床不起,但她常常给我讲起这件事情。因此,也就给我提供了生平第一次真正骗人恶作剧的机会。

此时,我已经成了一家艺术馆画室的小学徒,学了点艺术。为了给这位老太太送份生日礼物,我便巧妙地仿造了一幅“现代”水彩画,完全模仿当时海船上所画的“格拉夫顿号”的样子。然后,使用化学药品和熏烟的办法,极其小心地使之“老化”,褪色,变污,再找人给它装上框子,之后献给她。我边献画边对她说,这是我在一家古玩店偶然发现的。她立即就认出此画就是70多年前挂在她父亲的那条船的小客厅里的那一张。多么可怜的外婆!这张画竟成了她所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自那以后,直到她去世,它就再没离开过她床上方的那块墙。她的卧室小小的,靠近前门,沉闷乏味,散发着一种老耄和薰衣草香水的气味。遵照她的临终请求,这幅画放进了棺材,同她一块掩埋。这一骗人恶作剧的彻底成功之所以使我多年喜不自胜,主要不是因为我给了外婆欣喜,而是因为它为我的聪明提供了证据。

外婆的父亲把“格拉夫顿号”驶出以后,一连数年指挥着这条船。但到19世纪60年代后期,新西兰奥塔哥金矿大罢工的消息传来之时,他急急忙忙南下墨尔本,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部投资在威廉斯敦[53]的一条又破又旧的渡轮上。待把采矿机械装上以后,他就把船驶往海外准备发大财。这一次,他把女儿埃玛留在了家里,的确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因为,由于装货过多,加上在塔斯曼海碰上大风,该船及其所有船员与我曾外公一起全部遭了海难。

埃玛现已芳龄22岁,就当年的银版照片来看,美得动人心魄。由于这次海难,她在偌大一个城里变得举目无亲,孤身一人,而且身无分文。于是她到墨尔本的一家高级酒店找了份工作:当了招揽顾客的酒吧女郎。由于50年代[54]的淘金热和人们记忆犹新的洛拉·芒特兹[55]的丰功艳迹和走红史,当时伯克街[56]的酒吧早就以过度放荡和俗艳而出了名,总是引得醉鬼云集,不愿离去。为了竭力摆脱这类钟情于她的酒徒,再加上为富金矿所吸引,埃玛离开了伯克街,只身到了淘金城本迪戈[57],加入了来淘金的中国人群,一同住在帐篷里,过起一种朝不保夕颇不安定的生活。不久,她只好结婚了,嫁了一个淘金的爱尔兰人,这人名叫达西,谈不上什么才干,等有了7个孩子之后,就把埃玛遗弃了。我记得,在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虽然时时听到人们隐隐约约或羞于明说地提到达西的那7个孩子,但我至今不知这些孩子后来到底怎么样了。我的印象是,自外婆改嫁给外公以后,外公很不喜欢达西的孩子,为了把他们远远打发开,就只好给他们钱。

埃玛和外公结婚后只生了3个孩子(在怀第3个孩子期间插进了第三者思罗克莫顿小姐),最大的就是我母亲明尼。明尼姐妹仨出生的时候,家庭富有,日子安稳又很有名望。可在出生之后的时日里,不管在社会,经济,或许甚至在道德精神的水准上,这姐妹仨都是一步步地自甘沉沦。究其主要原因来,很可能是埃玛的任性和视一切都无所谓的人生态度对他们产生了深刻而重要的影响,而不是因为他们那严苛、古板而又令人很不愉快的父亲。

对于战争期间我父母抛下孩子上战场的爱国热情,想必埃玛是完全理解的。因为多年前她也同样抛下自己的孩子,虽说原因不同,但做的事情却是一样的。最小的孩子一能够托给奶妈喂养时,她就离家远走了:把丈夫留给思罗克莫顿小姐那温暖的柔情脉脉的怀抱,同时把孩子交给了用人予以抚养。当时她采取的这一行动,是对丈夫行为失检的真正道德抗议呢,还是她发觉与丈夫在一起无聊得难以忍受,纯粹就以此为借口来摆脱他求得个人自由呢,现在是无法说清了。不管怎么说,她虽多年孤身一人,却快快活活地漫游了世界。对于矿泉、温泉和任何她可以进行医疗保健作用的泥浴的地方,她都有一种异常强烈的爱好和兴趣。因为有一次,我们收到了一大堆收藏的有关这些地方的立体照片。只是后来到了必须照管我们姐妹几个小孩子的时候,她才把她那醉心的漫游欲压了下来。

不料就在她醉心于旅游世界期间,她的孩子都一个个失去了昔日的体面,分别堕落了。第一个失足的便是我的母亲。她小时候的家庭环境极其优越:她接触的是家庭女教师,小马车,马术教练[58],音乐教员和请人来家讲授的油画和钢笔画课程。这是一种地方上小资产阶级式的生活。然而,在成人之后,她远离了这一生活,全然爱上了一位身材魁梧的年轻人,名叫杰克·梅雷迪思,是位电车司机,虽然体形健美,但社会地位颇为低下。他住在唐人街边沿上那种棚不像棚、屋不像屋的房子里,实际上就是贫民窟,与他成年累月为伍的,是这里的一大群穷相毕露的兄弟姐妹们。他身材高大,年轻英俊,头发金黄,一副运动员模样。通过自学,他还会拉小提琴。在温多里湖[59]举行的划艇赛上,当过8人赛艇的调整手,并荣获殖民区[60]业余单人小划艇赛冠军。这桩亲事不仅受到了女方父亲,而且受到了男方父亲的断然反对。老梅雷迪思之所以反对,完全因为他是个受苦而激进的奥林奇派[61],在开矿租约问题上受过很不公平的待遇,为了19个孩子的吃饭穿衣,他一直在苦苦挣扎着,成为一位狂热的社会主义者,在思想上对我母亲的家庭所代表的一切,他都深恶痛绝。

在这种僵局之下,我父母离家出走去结婚了。这是年轻情人们唯一可走的路。证婚人是个年轻的牧师,碰巧是我父亲原来的那条8人赛艇的舵手。紧接着,新婚的父母逃到了墨尔本。

很不幸,这时候碰上了90年代[62],大地兴旺的景象已成过去:农业凋零,银行倒闭,萧条与不景气笼罩着整个殖民区,墨尔本有一半人都失业了。整整3年,我父亲都没能找到工作,只是偶尔接一点零活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靠我母亲外出当打杂女工或在家承接洗衣维持着生活。直到父亲终于在有轨电车库找到个技工的工作,我母亲才把洗衣用的轧液机卖掉。不久,她生了个儿子。但这儿子出生几星期后得了脊髓脑膜炎,没等到受洗礼时起名杰克,就死掉了。

两年后,琼出生了。不久,一个男孩又来到了家里,活下来了,起名叫杰克。爸爸仍在电车库做事,我接着出世了,然后我妹马乔里也来到了这个世界。妈妈加入了一个什么团体,在里面学习家庭护理课程。就是在这段时间,战争爆发了,一个个广告牌上贴满了基奇纳[63]广告。这几年我们住在贫民区,母亲对此并不介意,而是继续自甘堕落下去。自到墨尔本以后,除了学护理用的急救手册和课本之外,她就再没摸过什么书。昔日的家庭女教师和私人指导老师在她身上精心培养起来的上流社会的气质,现在几乎是荡然无存。她所保留的唯一高雅的教养是仍对油画保有兴趣。自然谈不上什么创造性,全是些细心的临摹品,临那些有关静物、花鸟和风景等专门供临摹出版的油画式石版画的复制品。这些东西都是从艺术用品商店弄来的。然而,她这一爱好,实际上虽说与她弟弟即我舅舅戴维(就是在思罗克莫顿小姐桃色事件发生时出生的那位)的经历有关,但日后却对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戴维舅舅在外公开办的报馆之一受过训练,显露出当记者的突出才华。在仅仅25岁左右的时候,他实际上就在墨尔本做报纸编辑了。哎呀!堕落的种子也在他的体内萌发了。他竟错误地爱上了萨勒辛海角旅馆的一位红发酒吧女招待。他老去那里纵酒无度,唯一的目的是和她鬼混在一起。戴维舅舅最终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这位酒吧女郎,于是滑下了社会的阶梯,变得默默无闻,也变得差不多一贫如洗。

斯坦舅舅,即我母亲的弟弟、戴维舅舅的哥哥,堕落得最严重。他对各种精明的计谋与技术都产生过兴趣,并且很学了几手。不久,他和一个马戏团的关系搞得很密切,当过揽客的,也当过摊贩。最后,他在农贸会上又开张了自己的“精彩项目”。这样的农贸会在当时,也许在今天仍然同样,在澳洲各地总是不断举行。当时在美国有一种叫惠普的游戏机,让不少人赚了大钱,为了买这昂贵的游戏机,他不惜花巨款为自己经营的“高速娱乐宫(做微型碰碰车生意)”买了保险。为了从保险公司得到巨额赔偿金以买来他早已为之垂涎的惠普娱乐机,他在一个星期天晚上刚过半夜的时候,放火烧自己的娱乐宫。不幸的是,他万万没想到,由于算错了必要的汽油量,结果造成了一场浩劫:除娱乐宫外,与其相邻的两家商店和三所房子被全部烧光。他畏罪潜逃,化名萨姆。这可怜的萨姆舅舅啊!还是在布里斯班[64]被捕了。最后,他在博格路监狱见了上帝,想必是伤心而死。他因纵火罪被判刑七年,死的时候,离刑满释放的时间仅有一年。

到那为止,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最能使我首先认识到人生之阴暗和丑恶面的,莫过于这位斯坦舅舅。我最早的记忆之一,是在一个星期天下午,我被父母带去看他和他的妻子即我舅母格特。拜访全程一直都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在当时的澳大利亚,今天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和当时一样,有一种似乎是神圣不可破的习俗,这就是把多音节人名缩短,而又把单音节人名延长。举例说吧:“约翰”几乎无例外地被叫成了“约翰诺”;“杰克”被喊为“杰基”;像“明尼”“戴维”“格特鲁德”“埃玛”和“伊丽莎白”这些人名,在实际上,都分别使用其简称“明”“戴夫”“格特”“恩”和“利齐”;我们亲戚家的小孩子的名字有“厄恩”“马季”“多特”“斯蒂夫”“汤姆”“斯特尔”“费恩”“伯特”“吉恩”“阿尔夫”或“比尔”[65]。)

这次不同一般的拜访,除了使人觉得有点刺激外,又有点使人觉得污秽肮脏——据说它是有关还钱或斯坦舅舅又惹了乱子的事,但我并不相信——因为,当时母亲忍气吞声而父亲却是怒不可遏。那时的斯坦舅舅住在公寓大楼的一套住房里,这种公寓房子在墨尔本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建在圣基尔德路[66],用红砖建造,并有铅条玻璃窗。这种新型的,颇为新奇的公社群居式的住法,在世风有点持重的墨尔本城的人们看来,是明显不合道德标准的。当时我们是如何进的门廊,妈妈是如何紧紧拉着我的手,说起话来是怎样地被迫压低着声音,爸爸的表情是怎样的严酷和不愿意,又是怎样做出让人明显知道他是在被迫做着他坚决反对的事情的样子,这一切我都还记得。

在这次拜访中,我的行动是受大人严格限制的。因为,刚到那里我就被送进一间卧室,门对着我一下就关上了。至少有一个小时,我总是听到那种哑音的窃窃争吵,一直使我提心吊胆;那种不允许我参与的堕落下流的行为总是在我脑子里一闪一闪地老忘记不得,弄得我身子发抖。在我看来,那场面一直很吓人:整个房间烟气弥漫,电光刺眼,为了遮挡下午的阳光和过于好奇好打听的邻居,窗帘早都拉得严严实实。房内的一张桌子上泼满了啤酒,周围坐满了打扑克的男人,个个穿着背带裤,其貌不扬,板着面孔,为的是赌得那些散乱的成堆摆在桌上的面值为6便士的银币和先令。地毯上乱七八糟,零零乱乱,还有撕碎的赛马场赌券。房间里还有3位衬衫宽松,乳房大大的女人,懒散地伸开着双臂和两腿,斜躺在那热那亚[67]安乐椅上和沙发上,一副放荡无耻的样子。她们全抽着香烟,喝着啤酒,大声地又说又笑地谈论着男人。可男人们却只是透过香烟的云雾,瞟视手中的牌,对女人们一点也不理睬。这3个女人都搽着胭脂,抹着口红,其中之一就是我舅妈格特:她一头新式的波形卷发[68],并都染成了红色。

斯坦舅舅仍看着牌,几乎没抬头地说:“喔——哎呀[69],是明和杰克!等一下,让我们把这一盘打完;埃德刚开的赌。”

舅妈格特似乎微醉,身上有很重的金英花[70]气味,十分亲热地一一拥抱我们,然后看看我,突然一阵尖声大笑,接着说:“我的上帝啊!明,你怎么给儿子穿上这些有天鹅绒衣领和护肩的衣裳呢?把他打扮得真像个姑娘!”

母亲嘟哝了点什么。接着我看到父亲的脸色更阴沉了,我又马上被送进了那间卧室。我从来都没弄清这次拜访到底是为了些什么,只知道在回家的路上,爸妈一句话也不愿说,到了晚上,我听到他们俩在自己的卧室里吵得很厉害。

到这时,我和杰克大概已搬离我们曾久住的屋外卧室,住进了厨房对面的小房间,睡上了我们各自的床。

我们卧室的这一变化,是因为我们家房子的用途或者说居住成员又发生了变化:母亲终于从医院退休了,不管怎么说,在职业上,她不再是护士了;“粗木桩”,亚历克,加比·狄克逊以及所有那些人都走了。能够继续使我们想起一战的,只有因和琼订了婚而仍和我们住在一起的伯特,他的丁字杖与假腿,衣帽架上的德国防毒面具,卡满快照的相簿和爸爸那发自支气管的咳嗽声。

母亲退出军职以后,外婆又重拾旅游生活——我想她此时在新西兰,是为处理达西那个家的事而去的,所以此行颇神秘——于是,这第二个卧室,现在就给父亲的两个从未结过婚的姐妹住上了。因为她们身有残疾,所以至今是老处女,这也实属正常。利齐姑妈由于白内障完全双目失明,而且很可能是几乎全身瘫痪了:因为在不睡的时候,她的大部分时间似乎都是在轮椅上和一个令人郁闷的马桶上度过的;每当她就寝和起床,都得由我父亲背进背出。我另一个姑姑名叫金。在我们家里,有一条不言自明的固定命名法:对我父亲的这两位姐妹,我们分别称之为“姑妈”和“姑姑”以示区别。直到读了《时代报》[71]上登出的金姑姑去世的讣告之后,我才意识到金原来就是弗吉尼亚的简称。

她一出生就是个聋哑人,后又得了关节炎。对于第一种病,她只得接受命运。对于第二种病,她总是在腕部捆上用灰绒布缝制的带子。关节疼得很厉害的时候,她就用带子把百合花叶子绕腿绑上,结果弄得她那黑色的莱尔棉线[72]长袜鼓一块皱一块的,她的样子和面部表情也因此显得很特别。不管模样如何,她从来不担心或苦恼,总是快快活活的。她教我学聋哑语,理解她那或飞舞或扑动的手指动作,并和我进行长时间的、漫无目的的对话。这两位颇不引人注目的老小姐,都是在我们的房里去世的。至于谁先去的,我倒记不得了。

我可以记得的,是外婆回来的时候,她俩都还活着。因为,这件事导致了家中住处的又一重新安排,我和杰克再次住进了屋外卧室。

埃玛这次回来,本打算只住短短一段时间。因为,虽说她此时早已年逾八旬,可仍然是生气勃勃的,认为她还有几年进行环球旅行的好时光。不幸的是,她从新西兰回来的时候,下电车时没等到停稳就往下跳了。在库扬路拐角处,我常看到她这么跳车,而且跳得很冒失。她不喜欢遵守等车真正停稳才能下车的惯例或规定——然而这一次她手提着旅行皮包,一定是这皮包使她失去了平衡,她带着很大的重量掉了下来,摔断了大腿骨和盆骨。救护车把她从医院送回了家。此时的她已经84岁,因此次摔跤一卧不起,再没走过路。

从此一直到她去世,她总是打发我,也只打发我上格里姆韦德的糖果店去给她买东西,买的是她每天都要喝的一瓶柠檬汽水。当时的柠檬汽水都是论瓶卖的,瓶塞全是小玻璃弹子,可以用拇指推进去。每一次都是我给她推瓶塞,她总是点头并连声说:“谢谢你,戴维,它能化痰,它能化痰啊!”

摔伤之后,又过了7年多,她才离开人世,躺在镶银的棺材里最终被抬出了我家的房子:与她放在一起的,是她精心保存的,我所伪造的,关于“格拉夫顿号”船的那幅画;带在她那张又小又皱缩的猴子似的脸上的,是一副欣慰的笑容。

此时的琼已和伯特结婚,搬进了一所几乎与我家一模一样的房子,就在我家房子的街对面。杰克和我又搬回到屋里的卧室。

自我出生以来,这座名叫“阿瓦隆”的房子才第一次只被清一色的梅雷迪思一家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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