侑字取名好不好,侑字的男孩取名?

侑食,◆1.勸食,侍奉尊長進食。○《周禮?天官?膳夫》:“以樂侑食……卒食,以樂徹於造。”○[鄭玄]注:“侑,猶勸也。”○《禮記?玉藻》:“凡侑食,不盡食。”○[孔穎達]疏:“明侍君之食,因明凡人相敵為食之禮……此明勸食於尊者之法。”◆2.指祭祀中為先人助歆享酒食之興。○《儒林外史》第三七回:“[金東崖]贊:‘行侑食之禮。’[遲均]、[杜儀]又從主祭位上引[虞博士]從東邊上來,香案前跪下。○[金東崖]贊:‘奏樂。’堂上堂下樂聲一齊大作。”◆3.侑祠。附祭。○[宋][蘇軾]《議富弼配享狀》:“國朝祖宗以來皆以名臣侑食清廟。”○[清][昭槤]《嘯亭續錄?超勇親王》:“庚午,王薨於軍……上惋惜之,命配享太廟及賢良祠。外藩得預侑食者,惟王一人,蓋異數也。”參見“侑祠”。

配侑,◆配食,祔祭。○《清史稿?禮志五》:“復增祀[忠義公][圖爾格]、[昭勳公][圖賴],[昭勳]為[直義]子,[忠義]為[弘毅]子,父子配侑,世尤榮之。”

登侑,◆謂進行侑祭。○《宋史?樂志七》:“合祀丘澤,登侑祖宗。”

獨侑(独侑),◆1.謂只勸食。○《儀禮?少牢饋食禮》:“尸告飽,祝西面于主人之南,獨侑不拜。”◆2.猶言自斟,自飲。○[宋][蘇軾]《寄傲軒》詩:“醉哦旁若無,獨侑一尊醁。”

降侑,◆猶賜助。給予佐助。○《新唐書?黎幹傳》:“今以[神堯]降侑[含樞紐],而[太宗]仍配上帝,則[樞紐]上帝佐也。”

進侑(进侑),◆進祀配享,以已故的功臣賢哲附祭於祖廟。○[明][鄭曉]《今言》卷一:“時[徐]、[常]、[李]、[鄧]、[湯]、[沐]六王俟其卒,進侑,皆[太祖]所定也。”

樂侑(乐侑),◆指天子、諸侯舉食時所奏之樂。語本《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賈公彥]疏:“案《論語?微子》云:亞飯,三飯,四飯。○[鄭]云:皆舉食之樂。彼諸侯禮尚有舉食之樂,明天子日食有舉食之樂可知。”○《樂府詩集?燕射歌辭三?隋元會大饗歌食舉歌之三》:“饔人進羞樂侑作,川潛之膾雲飛臛。”

侑酒,◆勸酒;為飲酒者助興。○[宋][孔平仲]《孔氏談苑?南朝峭漢》:“自來奉使北朝,禮遇之厚,無如[王拱辰]。預釣魚放鶻之會,皇帝親御琵琶以侑酒。”○《醒世恒言?灌園叟晚逢仙女》:“想他折花的,不過擇其巧幹,愛其繁枝,插之瓶中,置之席上,或供賓客片時侑酒之歡,或助婢妾一日梳粧之飾。”○[清][黃景仁]《秋夜燕張蓀圃座》詩:“喚到尊前非侑酒,愛他[吳]語似鄉音。”○[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從幫忙到扯淡》:“《詩經》是後來的一部經,但[春秋]時代,其中的有幾篇就用之於侑酒。”

侑歡(侑欢),◆助興,增其歡樂。○《新唐書?讓皇帝憲傳》:“南曰‘勤政務本之樓’,帝時時登之,聞諸王作樂,必亟召升樓,與同榻坐,或就幸第,賦詩燕嬉,賜金帛侑歡。”○《東周列國志》第七九回:“茲有歌婢十群,可以侑歡;良馬三十駟,可以服車,敬致左右,聊申悅慕。”

勸侑(劝侑),◆謂勸人喝酒、吃飯。○[漢][馬融]《長笛賦》:“食舉《雍》徹,勸侑君子。”○《資治通鑒?隋煬帝大業六年》:“帝每日於苑中林亭間盛陳酒饌……帝與寵姬為一席,略相連接,罷朝即從之,更相勸侑,酒酣殽亂,靡所不至。”○[郭沫若]《蘇聯紀行?日記?六月二十八日》:“我們在旅館裏吃了中飯才不久,實在沒有方法再吃,但經不過[齊老]的懇切勸侑,結果還是喝了三杯伏特加。”

妥侑,◆《詩?小雅?楚茨》:“以妥以侑。”○[毛]傳:“妥,安坐也;侑,勸也。”後以“妥侑”謂勸酒。○[清][龔自珍]《最錄南唐五百字》:“飲至妥侑,延進瞽朦。”○[清][魏祝亭]《兩粵猺俗記》:“[粵]以東則以七月望日,俾兩髻男,三髻女,衣五彩裾,歌且舞以妥侑焉。”

小侑兒(小侑儿),◆舊時唱歌勸酒的年輕女子。○《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一:“貴衛有一班女樂小侑兒,不若送去與[賽兒]做謝禮,就做我們裏應外合的眼目。”

三侑,◆1.三勸食。古代貴族大食或祭祀之禮。○《周禮?春官?大司樂》:“王大食,三侑,皆令奏鐘鼓。”○《史記?禮書》:“三侑之弗食也。”○[司馬貞]索隱:“禮,祭必立侑以勸尸食,至三飯而後止。每飯有侑一人,故有三侑。既是勸尸,故不相食。”◆2.同“三宥”。○《管子?法法》:“文有三侑,武毋一赦。”○[尹知章]注:“侑,寬也。”○[石一參]今詮:“侑,通‘宥’。此言用法之嚴,武事尤重於文事。”

升侑,◆謂提高到配享的地位。○《續資治通鑒?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帝即位,但以[宣祖][太祖]更配,於是合祭天地,始奉[太祖]升侑焉。”○《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有司議以[懿德皇后]配享[太宗]廟室,或言[淑德]實當升侑,議久未決。”

獻侑(献侑),◆1.指古祭禮中主人獻酒於侑尸者(即陪侍“尸”之人)。○《儀禮?有司》:“尸升筵,立于筵末。主人酌獻侑,侑西楹西北面,拜受爵,主人在其右,北面答拜。”○[賈公彥]疏:“此則以其獻尸訖即獻侑,中閒無別酢酬之事,故不洗。”◆2.勸酒助興。○《宋史?樂志十二》:“爰展獻侑,酌則三兮。”○[宋][張耒]《寄楊應之》詩:“行當釀秫從子游,更以新詩相獻侑。”

侑幣(侑币),◆宴會上侑賓的禮物。○《儀禮?聘禮》:“致饗以酬幣……致食以侑幣。”○《儀禮?公食大夫禮》:“侑幣,束錦也。”○《詩?小雅?鹿鳴序》“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毛]傳:“飲之而有幣,酬幣也;食之而有幣,侑幣也。”參見“侑賓”。

侑賓(侑宾),◆古代宴會,主人為示殷勤,用財物贈客,以助食興,謂之侑賓。○《詩?小雅?鹿鳴序》“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唐][孔穎達]疏:“此解飲食而有幣帛之意,言飲有酬賓送酒之幣,食有侑賓勸飽之幣,故皆有幣也。”○《詩?小雅?鹿鳴序》“承筐是將”[宋][朱熹]集傳:“奉筐而行幣帛,飲則以酬賓送酒,食則以侑賓勸飽也。”

侑酬,◆酬答;回敬。多用於酒宴。○《儀禮?有司》:“主人復筵,乃升長賓,侑酬之,如主人之禮。”

侑祠,◆配享,以後死的功臣、賢哲附祭於祖廟。○[宋][朱長文]《吳郡圖經續記?祠廟》:“[泰伯廟],在[閶門]內,舊在門外……[延陵季子]侑祠焉。”○[泰伯]是[春秋][吳]始立的國君,[延陵季子]([季札])是他的二十代孫。

侑柬,◆禮單。亦借指酬贈禮品。○[明][張居正]《答宗伯董潯陽》:“賢郎旋,附謝。別具侑柬,統惟鑒存。”

侑神,◆指祖宗亡靈。○《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景祐二年》:“王者奉祖宗,尚功德,故禋天祀地,則侑神作主;審諦合食,則百世不遷。”

侑談(侑谈),◆佐助談興。○[宋][梅堯臣]《呂晉叔著作遺新茶》詩:“會待嘉客來,侑談當晝永。”

侑享,◆配享,以功臣附祭於祖廟。○[明][張時徹]《誠意伯劉公神道碑銘》:“侑享太廟,俎豆春容,君臣一體,祀典攸同。”○《明史?劉璉傳》:“刑部郎中[李瑜]言,[基]宜侑享高廟,封世爵,如[中山王][達]。”

侑饗(侑飨),◆配享,以後死的賢哲附祭於[孔]廟。○《清史稿?禮志三》:“﹝[道光]﹞十六年,詔祀[孔子]不得與[佛][老]同廟。是後復以[宋]臣[文天祥]、[宋]儒[謝良佐]侑饗云。○[咸豐]初,增先賢[公明儀],[宋]臣[李綱]、[韓琦]侑饗。”

侑宴,◆為宴飲者助興。○《新唐書?李訓傳》:“﹝[訓]﹞遷《周易》博士兼翰林侍講學士。入院,詔法曲弟子二十人侑宴,示優寵。”○《新唐書?宦者傳上?魚朝恩》:“[京兆]設食,內教坊出音樂俳倡侑宴。”

侑飲(侑饮),◆侑酒,勸進酒食。○《宋史?王拱辰傳》:“﹝[拱辰]﹞聘[契丹],見其主[混同江],設宴垂釣,每得魚,必酌[拱辰]酒,親鼓琵琶以侑飲。”

侑卮,◆1.即攲器。卮,酒器。其器注滿則倒,空則側,不多不少則正。用以勸人戒驕戒滿。○《文子?守弱》:“故[三皇][五帝]有戒之器,命曰侑卮。其沖即正,其盈即覆。”○[徐靈府]注:“其器今亦有之,以存至戒,故知虛則自全,盈不可久。”◆2.猶侑觴,勸酒助興。○[清][冒襄]《影梅庵憶語》:“時余正四十,諸名流咸為賦詩……皆為余慶得姬,詎謂我侑卮之辭,乃姬誓墓之狀耶。”

侑尊,◆亦作“侑樽”。◆助飲興,勸酒。尊,酒器。○[宋][方勺]《泊宅編》卷一:“因閱[阮田曹]所製《黃鶴引》,愛其詞調清高,寄為一闋,命稚子歌之,以侑尊焉。”○[宋][周密]《武林舊事?酒樓》:“每庫設官妓數十人,各有金銀酒器千兩,以供飲客之用……飲客登樓,則以名牌點喚侑樽,謂之‘點花牌’。”○[清][褚人穫]《堅瓠首集?點酥娘》:“[蘇東坡]謫[黃州]時,[王定國]遷置[嶺南],後俱召還,[東坡]掌翰院。一日,[定國]置酒與[坡]飲,出寵人[點酥娘]侑尊。”

侑坐,◆陪坐。○[宋][蘇軾]《贈寫御容妙善師》詩:“元老侑坐須眉古,虎臣侍立冠劍長。”

娛侑(娱侑),◆猶助興。○[清][俞正燮]《癸巳類稿?韓文靖公事輯》:“後房蓄聲伎,皆天下絕妙,清歌豔舞之觀,所以娛侑嘉客者,無不曲臻其極。”

詔侑(诏侑),◆勸告。○《禮記?禮器》:“[周]坐尸,詔侑武方。”○[鄭玄]注:“‘武’當為‘無’,聲之誤也。方,猶常也。告尸行節,勸戶飲食無常。”○[孔穎達]疏:“詔,告也。侑,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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