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字的义意,和字构成的寓意?

和,多音,多义。对于纠纷,是依法依规裁判,还是走和解、调解?

医学家言:“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美国医生爱德华·特鲁多),但是,在法学,在纠纷解决过程,在裁判者,如果是“有时裁判,常常撤诉,总是调解”,想着的是“和[ hé ]:1.和谐,和睦,比如,和衷共济;或者2.结束战争或争执,比如,讲和”;收获的,却是“和[ huó ]:在粉状物中加液体搅拌或揉弄使有黏性,比如,和面”,专业术语“捣浆糊”(上海、嘉兴话);甚至是“和[ hú ]:打麻将或斗纸牌时某一家的牌合乎规定的要求,取得胜利”。

古老国家,倡导无讼。【原文】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翻译】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一样(没有什么高明之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

其实,官家,有官家的想法。

诉讼结果,无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其实,并没有增加社会财富。对于官家,无价值、无意义。那为什么要追究法律责任,分清是非呢?因为这是统治阶层的责任,国家权力产生的基础。

从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到现代社会的刑事司法,人类社会经过多次试错,付出沉重代价,最终演进为刑事审判,将复仇交给国家,具体而言就是司法机关。司法机关肩负着还社会公正的责任,令不法者承担法律责任,不搞株连同时,终止复仇在代际传播。由国家权力取代同态复仇,莎士比亚名著《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悲剧就不会再发生。司法权力的正当性、合法性就是来源于此。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是以最经济,成本低、效率高的方式解决纠纷,增进社会福利,达到帕累托最优

1900年5月,慈禧太后向十一国宣战。八个国家组成联军,发起侵华战争,清军和义和团一触即溃。

为了议和,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上谕:“本年夏间,拳匪构乱,开衅友邦。朕奉慈驾西巡,京师云扰。迭命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作为全权大臣,便宜行事,与各国使臣止兵议款。昨据奕劻等电呈各国和议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仍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既有悔祸之机,宜颁自责之诏……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友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在慈禧太后的授意下,庆亲王奕劻、李鸿章签署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和议成,慈禧、清廷卖国的嘴脸暴露无遗,统治权道义基础则土崩瓦解。

犹如,躺在病床上的齐桓公,是不希望他的几个儿子树党争位。但是,没有定纷止争的规矩,在政治上模糊权力的边界。在争权夺利萌芽之初,糊里糊涂,追求和睦、和谐,结果就造成几个儿子都有争夺的实力、机会。加上野心这一火花,为了争夺王位,齐桓公的儿子们一定会互相攻打对方。齐桓公死后,无人收尸。尸体在床上放了六十七天,尸虫都从窗户爬到室外。曾经的霸主落得如此下场,于国、于家、于个人都是失败的,掩卷叹息。

就我而言,“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在一审、二审终了,仍然坚持申请法院再审、申请检察院监督,或者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仍坚持无罪辩护,被民警质问:“杨律师,你执业几年了?我看你年纪不小了,不像是新执业律师。”被误解、被嘲讽,都无妨。在我的坚持下,司法机关最终做出符合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拥有这种价值感,于我是幸福的。过程中被司法机关经办人质疑、误解、嫌弃、憎恶,都无所谓。同时,这证明司法机关有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改正错误裁判的能力,有利于巩固、夯实司法权力的道义基础。

絮絮多言,知我心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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